八百八十四章 炒作自己(3 / 4)

协议上并没注明视频资料的播放范围是传统媒体还是包括了网络这个新的领域。在官司完结之前,我不会提供哪怕一分钟的视频资料给他们,我准备和他们再打第二场官司。然后我还会把视频放到我个人主页上去,这样就可以接着打第三个官司了。”洪涛又开始玩他那套在多伦多玩熟悉了的招数,就是用没完没了的官司拖死你,反正他也没什么事情干,有的是时间和钱去消耗,而且他还没什么太高的要求,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恶心人。

“这样做最终并不会获得胜利,你的赢面儿并不大,输了官司还要赔款的,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样选择。”克拉克并没见过洪涛本人,所以也不了解自己这位大老板有多么无耻,还以为他不太了解法律程序。

“不不不,结果是咱们没输,他们也没赢,这样做的赢家只有一个,就是那些律师!这些官司打完,不管输赢,支出的律师费要远远大于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数额。我赔得起这些钱、耗费得起这些时间、也不在乎名誉损失。所以只要他们不傻,就不会和我打这种官司的,大家坐在一起聊一聊,才是避免两败俱伤的正确方式,所以我的条件他们还是会答应的。只是克拉克先生你就要多费费心了,帮我去找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不要浪费你太多的时间,只需要出面一两次,让他们明白我的决心就可以了。”洪涛经过在多伦多的几次折腾,对这边的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

你说它好吧,确实规定得很清晰、很详细,但凡是能想到的地方它基本都涵盖,想不到的地方它也有。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就是成本!在这种法律体系之下,善于利用法律规定来为我所用,是个很讲究、很专业的事情,赢了官司但是赢不到利益,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虽然想钻法律的漏洞或者绕开法律不太可能,但是利用法律合理合法的把对方拖疲、拖疺、拖怕、拖死还是可以办到的,只需要你有一样东西,钱!

这个东西恰好是洪涛最不缺少的,他也想不出来更高级的办法,所以他最喜欢用这种笨方法,就是用钱来磨死你、砸死你、耗死你!第一次的倒霉蛋就是田女婿和靳老大,被他用价值几亿人民币的别墅区和保健品厂恶心坏了;第二次是多伦多星报的那个记者,被一百多万加元的律师费给砸